Sep 07 2007
論基督徒的重生~~領受從神來的祝福
神留下公義,就是祝福以及刑罰,刑罰在舊約中以咒詛取代。 神要我們領受祝福而不是咒詛,但是他在申命記中讓我們看到如果人離開祂的定律,就會受到咒詛,這就叫刑罰,所以我們要在 神的真道中領受神的祝福。
很多情況下我們不明白咒詛而誤用,使我們信仰虧損。有一天,當我讀何西阿書時,因適逢週一中午就睡著了,突然間有一個夢,我看見很多人哭泣禱告、搥胸頓足尋根,尋找祖宗的罪,突然間有一句話『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何4:6),然後驚醒,發現到這情景好像也曾在哪裡看過。這句話讓我們知道聖經裡面的咒詛一直到耶穌基督的時代,我們所要承受的是什麼?難道 神創造我們,就是要咒詛我們嗎?不是的, 神創造我們就是要我們管理與治理、給我們十足的自由、有祂的榮耀。但是人怎麼會落入咒詛呢?我們要從創世紀中看到整個咒詛的根源。最近,許多教會展開尋根之旅,尋找出祖宗所犯的罪,然後必須有個啟示者、預言者幫助你得著釋放。這是因為很多人雖然有讀經、禱告、聚會,但是人生中仍然遇到許多問題。譬如;感情挫折、外遇、經濟問題。很多緣由叫我們回想:「神阿!是不是我們祖宗犯的罪影響到我?」所以很多人錯用聖經中的出埃及記中的『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出20:5)
從聖經中看到咒詛的源頭
的確,聖經有提到祖宗來的咒詛,但是我們要用聖經的總原則來看。聖經裡頭不是矛盾,而是 神願意用祂的愛來愛人,因此留下救贖。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創2:17)
但是結果並沒有死,有人說這是靈的死,但聖經中並沒說明這是靈或肉體的死。也有人說 神看一日如同千年,所以亞當活到九百多歲, 神所看的那一日必死,這是用人所推敲的原因。事實上,在必死裡, 神有留下救贖,要不然當天起了涼風吹散他們用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的裙子, 神用甚麼遮蔽他們的羞恥?是皮子。然後我們慢慢看到可能是羊,因為羊被牽到宰殺之地,羊又代表基督。所以從舊約的救贖裡,看見代贖的觀念。當 神看見人犯了罪,不是馬上將他定罪,而是給他有一個機會代贖,要叫他們知道在 神的國度裡不是要定他們的罪,乃是要使人悔改歸向 神。當我們對聖經總原則不清楚,對許多的講道盲目追崇。今天有一個人打電話給我說,有一位傳道人根據詩篇解釋當基督徒遇到不平等對待的時候應該咒詛他。我認為他可能不了解舊約裡咒詛的定義,因此會有此定義。
神告訴我們:『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羅12:14)
咒詛的權柄是來自於神,不是來自於人,所以當亞當、夏娃被蛇引誘犯罪的時候,蛇受了神的咒詛。
我們來看到聖經對咒詛的定義,當我們看到亞當、夏娃,使咒詛臨到人的身上,使地也因人受咒詛,咒詛使人不能活在 神的賜福當中,因此我們必須藉著 神的救贖離開咒詛的本源,因此不在其中。
『看哪,我今日將祝福與咒詛的話都陳明在你們面前。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 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就必蒙福。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 神的誡命,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禍。』(申命記11:26~28)
所以祝福或受禍原來自於自己,絕不是來自於祖宗。如果我們偏離 神的道,不在 神的保護當中,就會很危險。因為這是 神的律例告訴我們必須栽種義果。當我們看到 神在新約裡告訴我們『不要自欺, 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6:7)當 神把救贖臨到我們使我們脫離罪的本源,咒詛就斷開了,不再挾制我們。地位上潔淨就是將屬基督的我們藉著遵行 神的話語,斷開咒詛的挾制。祝福或受禍全是我們選擇。
『你們要為自己栽種公義,就能收割慈愛。』(何10:12)
當你向 神呼求, 神自然挪去你心中掌行的權柄,使你的心得著釋放。所以我們不能從祖宗或其他事情去尋找根源,而是從自己本身看到底哪裡沒有遵行 神的旨意。
『耶穌基督也教導我們:『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羅12:14)
亞當、夏娃就是沒有聽從 神的誡命,當初神的誡命只有一條,就是不可以吃善惡樹的果子。他們天天觀目果子,這挑旺他們心中的私慾。到了新約,我們才漸漸了解,人會犯罪不是因為外在的引誘,是裡頭有私慾,私慾既懷了胎,之後開始思考為甚麼神 愛我們,卻不讓我們作此事?一個例子,大力拉對參孫說:『你不愛我,如果你愛我,為甚麼你不將此事告訴我?你在騙我。』他用的方法就是如果 神 愛我,為甚麼單單善惡樹的果子不讓我吃,心中產生埋怨。蛇挑逗夏娃的時候,說:『 神真的這樣講嗎?我告訴你,當你吃的日子,你的眼睛就明亮,你就會像 神一樣,所以 神不讓你吃。』他們也正如撒但所講,眼睛明亮,看見自己羞恥,因為他們犯了罪,那種明亮比看不見更可憐。看不見是因為有 神的榮光、慈愛在裡頭。我們看到人的缺點, 神將他化為優點,但是當我們不遵守 神的話語,我們也因為嫉妒而將它視為缺點。
我們曾經分享到 神忘記我們的罪方式
1. 拋在深海裡
2. 丟在背後
3. 東離西有多遠,也叫我們離過犯有多遠
這都告訴我們, 神不再紀念我們的罪。拋在深海裡,燈光無法穿入所以是黑暗的,東離西是永遠的。但是魔鬼會紀念我們的罪,拿我們的罪控告我們。因此只要我們回轉歸向 神,聽從 神的命令,就會使咒詛遠離我們,使祝福臨到我們。
從定義來看從祖宗來的咒詛
以色列的祖宗的確不聽從 神的話語,所以 神告訴我們:「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 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3~6)
神在律法當中留下極大恩典,因此 神不是要對付自己。 神知道人因軟弱無法持守住律法,律法只是叫我們知罪,告訴我們藉著彌賽亞降臨得著救贖。
大部分然講到咒詛,就會講到『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但是『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三四代與千代的對比,叫 神的慈愛永遠長存。
民14:18『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這裡有追討的過程,有些聖經章節也有講到咒詛的傳承,我們來看這些章節,並且看 神有沒有留下救贖:
『我們列祖犯罪,而今不在了;我們擔當他們的罪孽。』(哀5:7)
如果光讀這樣,看似我們必須擔當祖宗的罪,後面哀5:16『冠冕從我們的頭上落下;我們犯罪了,我們有禍了!』我們本來領受 神的祝福,為甚麼沒有祝福,凡而得到咒詛,因為我們犯了罪,我們有禍了!耶利米作哀歌時,是以色列人因為不聽從 神的話語,所以被世界擄去。
(利26:39)『你們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和祖宗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
(申23:2~3) 『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他講到私生子,這些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許多解經學家認為咒詛的確會臨到後代,所以我們要認同祖宗,使 神認同他們。這就像我的祖宗犯了罪,我找一群人來超渡,藉著念經文讓 神擔待人的罪,這就是一般宗教的作法。聖經中,耶弗他是妓女的兒子,當時的確因為這個原因被趕出去, 神卻不唾棄他,他是 神所揀選大能的勇士,所以你或許認為聖經有矛盾,不是的,因為 神有救贖。『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這是因為當初以色列人出埃及,經過這個地方,他們並沒有招待以色列人,反而咒詛他們,所以他們領受禍事,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中。士師記中,有一個摩押人卻在大衛家譜當中,叫做路得。為甚麼他可以在耶穌的家譜當中?你要去思考聖經的總原則, 神要懲罰人?還是改變人? 神要我們記取過去的教訓?還是要解決我們罪的問題?所以從這幾處章節發現有絕對性的律法,但是相對 神的慈愛要臨到我們,要我們回轉到 神的面前。
另立新約
律例新約告訴我們要聽從耶和華的話語,使我們可以在 神的祝福裡頭。
(約一1: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在新約裡,只講到認「自己」的罪,並沒有講到祖宗。
(耶31:29~31)『當那些日子,人不再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所以我們不需要傳承祖宗來的罪,因為將另立新約。雖然過去的確有這樣條例,但是從路得看到這不是絕對的,因為當我們願意回到 神的面前,(得1:16)『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哪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 神就是我的 神。』
一個重生的基督徒,是要領受 神的祝福,不是過去的追討。所以要遵行 神的話語,使禍事遠離我們。
咒詛的確存在,會使人領受患難,但相信耶穌以後,也將咒阻斷開?斷開一切的鎖鏈,這只有耶穌基督可以做到。因此我們可以看到許多外邦人有咒詛,所以福音的果子格外重要,要讓他們知道 神有留下救贖,就是耶穌基督,所以我們要廣傳福音,我們對內也要彼此相愛,讓人看出我們是基督的門徒,福音自然能廣傳。
